宣榕向來素衣長裙,檀木簪發,在夜色裡顯眼,很好找,她側頭一望,果然,容松容渡註意到瞭她,興高采烈揮手。她也招瞭招手,回頭看去,對少年道:“那你……”
少年轉過身,淡淡道:“我也要走瞭。”
他仍戴著粗制濫造的魑魅半面,說完話後,薄唇緊抿,下半張臉冷厲桀驁,讓人想起孤傲的頭狼。
宣榕見他邁步離去,便提瞭嗓子,溫聲道:“今日多謝你啦,我很開心。你晚上早點歇息。近來若是受傷換藥,都可以來找我。”
少年沒作聲,背著她在夜色裡擺擺手,算是回應,頎長的身影沒入人群。
轉瞬就消失不見瞭。
日子按部就班過著,不過,雖然發出瞭邀請,但自此之後,宣榕並未再見過這位獵戶少年,也沒打聽到這個人。
想到他說隻是路過此處,銷聲匿跡實屬正常,她便幹脆當作萍水相逢的過客,再加上每天見到的人數以百計,很快,這個小插曲就被宣榕拋諸腦後。
她忙起要忙的事情。
身上值錢物不多,果斷用還值幾個錢的玉兔,和蔣屠夫換回瞭他妻子的屍首。否則天氣日熱,屍首得發腐黴臭。
又將蔣屠夫告至公堂,罪名是毆妻至死——這其實很難,不好取證,宗法制度背景下,傢族內部矛盾往往歸為一句“清官難斷傢務事”。
她斷斷續續磨瞭半個月,期間,容松都忍不住勸她:“郡主……實在不行,你告他盜竊財物吧,一告一個準,你那玉兔上有宣大人刻印,能證明是公主府的東西,咱這也算走官府瞭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