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米安当然记得那段时光。
“你不是跟班。”他更正凯莎的说词,“你是伙伴。是队友。我们平起平坐。”
达米安想强调这点,因为他再不想让凯莎误以为他看不起凯莎的表现和能力。他不是。他是……他对谁都是如此。这不是针对凯莎的。从不是。
简而言之:这就只是达米安态度差,又骄傲,而他改不过来。仅此。
“我知道。”凯莎又笑了笑,“可我其实喜欢做你的小跟班。那样我就能躲在你的阴影下,狐假虎威。挺好玩的我得说,惹恼一些我其实惹不起的人,然后快速跑回你的翅膀下躲好,欣赏对方气得牙痒痒又不敢动我的模样。好有趣,好舒压。”
这让达米安也跟着想笑确实如此。他想起当时,凯莎就特别爱招惹企鹅这种本身性格戏剧化的恶棍,惹毛对方再快速缩回他背后,根本是个小混蛋。
她不会去惹神经病,不会去惹太严重的ssr级恶棍。凯莎顽皮,而且聪明。
这就是达米安喜欢凯莎的原因之一。他也享受这些乐趣,实际上。陪着凯莎吓唬一些可谓倒霉(也不真那么倒霉)的反派,为他们的夜巡生活添上一些明亮的色彩。
凯莎不像阳光,刺眼夺目得叫达米安难以融入、不能亲近。她是以温和的方式替达米安的世界带来柔软而鲜艳的色彩。
达米安喜欢这样。
第67章
“我们该回去了。”达米安说。他振作起来,站起身,将目光从滴水兽转向凯莎,“我们今天有个购物行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