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弟除了长相,并不是沈雾喜欢的类型,至少沈雾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爱吃软饭的人。
对于学弟,他本应该敬而远之,然而他却没能狠下心,反而看着学弟天天挖空心思找人捞金,将自己的一颗心给丢了进去。
最后甚至在学弟要和一个富二代吃饭的时候,将人给截胡,一只手拉着人的胳膊,另一只手给小学弟转账一万块。
“别去了,我请你。”
学弟眼珠转了转,“请这一顿,还是请以后所有顿啊?”
沈雾吸了吸气:“所有。”
学弟笑盈盈地吻上他的唇,“我同意了。”
学弟从此住进他家,住他的房子,睡他的床,穿他的衣服,吃他的饭。
学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,说要做米虫,就坚决不奋斗,整天在家不是吃喝玩乐就是睡觉,连课都不想上,还是他用扣零花钱为威胁,才让对方勉强拿了毕业证。
这样一个懒癌成精的人,完全不符合沈雾从前的择偶观念,却又当真让沈雾鬼迷心窍一样愿意为他花钱,将人养在自己家里。
一直到现在,毕业快两年,竟然还没有烦腻的想法。
沈雾到了洗手间,却见应缺已经摘下眼罩,正在洗脸。
见他匆匆跟过来,还笑他,“开个玩笑啦,戴着眼罩怎麽洗脸,我又不傻。”
是的,他不傻,真傻的时候也是装傻。
就像现在,沈雾刚刚就注意到,应缺戴上眼罩在家里走路也没有丝毫障碍。
看来养人的这几年,也不算把人养废,改天要是意外成了盲人也不怕他生活不便。
“早上想吃什麽?”沈雾拿着手机下意识要点外卖。
外卖软件还没点开,一道稚嫩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。